- 協進會為日本合氣會認可之團體會員, 為推廣合氣道運動及促進與日本合氣會/國際交流,按照日本合氣會國際規程 (原文: 公益財団法人 合気会・世界合気道本部 国際規程)第十五及第十六條規則的師範定義,及國際師範推薦任命規則,凡本會會員取得日本合氣會國際六段後,從事合氣道教育訓練滿 6 年以上者,可申請由協進會向日本合氣會推薦,任命為日本合氣會師範。

- 師範之職責為與日本合氣會良好互動交流,推廣合氣道教育訓練,提攜,測驗及審核協進會會員晉升日本合氣會段位。
- 請參考下列合氣會師範任命規則,並下載申請書填寫。填寫完成後,請以電子郵件寄 linking688@yahoo.com.tw 或郵寄文件到新北市新莊區長青路21號,致協進會秘書長 林金龍教練,進行辦理。
國際師範推薦任命規則


國際師範任命申請書範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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